关于2016年省软科学计划一般项目立项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4浏览次数:211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软科学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拓展软科学成果的应用渠道和领域,调动各方力量支持参与软科学研究的积极性,现将2016年省软科学计划一般项目立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成果作为项目遴选的依据。要求申报人,对申报领域及项目,有相应的知识积累及研究基础。对已完成阶段性研究,有一定研究成果者,作为立项评审和项目遴选的重要参考。

    二、建立合作共享机制。鼓励省直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出资支持软科学研究,对有需求方及项目承担单位出资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列入软科学计划。

    三、请有关部门、单位、拟申报人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准备。有意出资支持软科学研究的有关部门、单位请于410日前与省软科学办公室联系。2016年省软科学计划申报指南及具体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

                           2016315

关于征集2016年省软科学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

请各学院拟申报2016年省软科学项目的老师,将题目、主要研究计划、已有基础和成果草拟成稿,于3月28日前发到gzf@qlu.edu.cn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