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院)党委研究决定,校(院)党委第一巡察组自10月16日起对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时间3周左右。
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巡视工作方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聚焦落实政治责任,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发现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彰显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了解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向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以及校(院)党委批准的其他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校(院)党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艺术设计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重要岗位主要责任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校(院)有关部门处理。
现将校(院)党委第一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接访地点:长清校区办公楼203室;
联系电话:13156151885、15153153469;
接访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工作日);
电子信箱:xunchazu1@qlu.edu.cn;
意见箱地点:长清校区3号公教楼A座1楼大厅东墙。
特此公告。
校(院)党委第一巡察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