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 成招生计划,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规范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上 级有关文件和《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5 年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 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由该学科各方向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等组成。 工作小组在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工 作,负责制定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组织复 试、录取及监督工作。明确小组成员名单,实行回避制度。
(二)学院成立设计学学科(设计、美术与书法)研究生复试录 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 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其他相关工 作。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各专业方向复试小组。 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专业的优秀教师组成(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 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复试小组的职责是根据校(院)和设 计学学科(设计、美术与书法)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的要求开展复试工 作。每个复试小组配备一名复试记录人员和一名计时员(根据需要选 配)。
二、工作要求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 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 、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成绩达到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 A 类考 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不低于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 A 类考生相应门类(专业)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2 、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 120%的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人 数向上取整,如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总分相同,则总分相同考生均进入 复试。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 150% 。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 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1 、复试材料审核
复试考生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gl.qlu.edu.cn/ks)提交 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提供材料包括: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 质和品德考核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学历证(应届考 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 自考生提供相应自考证明材料)、学历 学籍核验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发表论文、学术成果证书、专 家推荐信等相关成果材料)等。
应届生还需提供大学本科盖章成绩单或自考成绩单;退役大学生 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本人入伍前的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 书》和《退出现役证》。
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负责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在系统中
提交的复试资格材料,核查考生的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 得参加复试。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参加复试时需提交资格审查 材料原件,学院对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对提供虚假材料 者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 处理。
2 、加分资格
严格按照教育部对于加分的规定进行相关审核,除教育部统一规 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学院所有招生学科(类别)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主要包括 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等 环节。
1 、专业课测试
专业课测试采用笔试闭卷考试方式。艺术类专业课笔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 100 分,专业笔试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2 、英语听说测试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本着英语为本专业服务的宗旨,结合专业特色, 主要测试考生应用英语进行交流的能力,满分 100 分,不单独设立合 格线。每生一般不少于 5 分钟。
3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即时问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 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 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综合素养。学院也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 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 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的全面考查。
综合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 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满分 100 分,60 分以上(含 60 分)为合格。 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心理测试
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学校(科学院)指定网址参加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 资格。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 、复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及材料提交,复试时提交审核 材料原件。
报名及审查时间:3 月 25 日 9:00-16:00。
2 、专业课测试:3 月 27 日 9:00—12:00
3 、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3 月 28 日 9:00 开始
考生提前 30 分钟到面试等候室抽签。
地点:齐鲁工业大学长清校区 3 号公教楼。
面试等候室:3 号公教楼 A 座 202
面试考场:3 号公教楼 A 座 213 、212 、310 、311、316 具体复试时间、顺序由系统随机生成,不接受考生调换。
4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为主, 并辅以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思想政 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校(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工作由我 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及《关于明确慢性肝 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
22 号)中的要求执行。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 3 号)和《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 版)》“肺结核可疑症状的 问诊和胸部 X 光片检查 ”进行体检。
四、调剂工作安排
学院所有招生学科(类别)的调剂工作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一)基本要求
只接收英语语种调剂,且需符合下列要求:
1 、符合我校(院)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 A 类考生的全国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 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 向高调。
(二)调剂程序
1 、符合国家 A 区分数线的考生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填报调剂志愿,完成调剂申请。
2 、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研究生
处审核后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
3 、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个小时。对申请我 校(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 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 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36 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 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 、同一调剂考生只能参加本校(院)一个招生单位的专业复试。
6 、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 报其他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考生不得以个人原因向招 生单位申请取消待录取。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学部严格按照校(院)下达的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 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校(院)下达的招生计划,专项计划(退 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科教产协同育人专项、山东省卓越工程师培养等) 包含在本单位的招生总规模以内,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
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成绩核算计算至小数点后 2 位。具体计算 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3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 15%+综合面试成绩×55% ,满分 100 分。
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
③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 60 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我院各专业(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复试合 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总成绩相同 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外国语科目成绩、思想政治科目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按专业(方向)和录取类 别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确定设计学学科(设计、美术与书法)研究生 拟录取名单,提交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六、违规处理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 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 档案》。
入学后 3 个月内,校(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 会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 理,并进行追究。
七、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 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 的规程,审议决策考试招生重大事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坚持 集体把关、组长负责制的原则,充分考虑组考方式、复试人数、学科 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防止试题外泄。复试录取
工作小组对本学科(类别)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 责;所有参与复试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 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校(院)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 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 律的行为,校(院)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校(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复试辅导,也禁止校内各单位或 个人举办或参与考研复试辅导活动,违反规定的坚决清理并追究相关 人员责任。
(二)监督制度
复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学院分别成立复试录取工作 检查组,全程跟进、监督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严格落实复试录取工 作各环节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复试录取期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项巡视组对学院复试组织 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信息公开制度
校(院)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辟“信息发布 ”栏目,公布校(院) 复试录取方案、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投诉渠道 等复试录取信息,公布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
学院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考生 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保证 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 取工作公信力。
严格执行“谁公开、谁把关 ”“谁公开、谁解释 ” “谁公开、谁
负责 ”的原则,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 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 示 7 日。未经我校(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校(院)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信息公开平台 ”。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信 息为准。
(四)回避制度
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部(院、所)当次的 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 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部(院、所)当次复试录取或 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 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及时处理复试和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 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组对本学科(类别)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有关疑 问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院)研 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部(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 进行复议。
投诉电话:0531-89631187(工作时间开通)
八、优化考生服务
学校将通过研究生招生网站、邮箱、电话、学院网站、QQ 群、 微信群等渠道,提前公布我校(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包括复试 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使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 顺畅有序。安排专人进行政策解读和考生答疑解惑,强化人性化安排
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考生复试引导,保证复试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消除考生对复试的疑虑。为考生提供必要帮助,耐心细致对待考生来 电来访,做好相关政策答疑,快速处置考生申诉,切实保障考生合法 权益,全力为考生参加复试创造条件。
联系电话:0531-89631607 ,8963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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