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校(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实施办法(试行)》《2022-2025 聘期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评聘方案》《2022-2025 聘期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评聘申报条件(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职称晋升评聘申报岗位类别、申报人员范围、申报条件要求、评聘工作程序、评聘工作纪律、评审收费标准等遵照校(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评聘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聘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二、除专职辅导员外的专技岗位晋升申报条件要求详见校(院)《2022-2025 聘期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评聘申报条件(试行)》(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1〕62 号)。
三、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岗位评聘推荐工作。学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评聘工作的日常事务。学院纪委全程监督,确保评聘工作顺利进行。
四、成立品德(师德)评价委员会,负责申报人员师德评价。成立推荐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的品德(师德)评价、教学科研水平、工作实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在评聘推荐名额内确定高级岗位推荐人选名单,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名单,并按岗位类别、层级分别排序。学院对推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按要求向校(院)报送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
五、本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报校(院)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
六、本方案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评聘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艺术设计学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艺术设计学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时间安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