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2-14浏览次数:101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理论素养,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推进学院事业发展,特制定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 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学院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党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中心组成员为学院党委成员、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可吸收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系(部、所、实验室)主任参加。

二、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有关文件为主要内容。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以自学为主,坚持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学院重点工作相结合。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学习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适当安排、组织一些座谈讨论。

四、在坚持正常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基础上,中心组应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根据学校党委的总体工作安排,做出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学习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一般按照学院每学期政治学习计划进行。

    五、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团委书记负责记录学习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缺席人及学习内容及发言摘要等事项。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时,应向主持人请假。

六、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档案。中心组集中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计划、安排、学习情况记录等。中心组学习档案由党委建立并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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