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艺术学院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规定

发布者:艺术学院发布时间:2015-12-14浏览次数:135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素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经学院党委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二、坚持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保证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政令严肃,令行禁止,坚决反对自行其是,言行不一的行为。

三、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经常交流思想,相互沟通,工作上相互支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畅所欲言,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回避矛盾,不固执己见。

四、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各教研室、学生班级,加强调查研究,坚持班子成员联席系(部)制度,每月参加系(部)活动一次、听课1-2节、谈心1-2人,及时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搞形式主义,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文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六、重视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他们参与学院管理的积极性。发挥教职工在学院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扬民主,遇事同群众商量,重大问题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七、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抵制消极腐败现象,坚持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坚持集体领导,自觉维护班子内部的团结。严守纪律,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班子内部研究、讨论的重大问题不擅自扩散,班子成员之间的不同意见更不能泄露,坚决执行会议决议。

                                        00五年十一月